本報濟南6月16日電(記者邢婷)在山東濟南,各級政府各部門購買社會服務缺乏規範的局面即將結束。
  中國青年報記者從今天召開的濟南市委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一份名為《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的文件將於近期正式出台,該實施意見明確規定,將政府購買社會服務工作納入政府採購監管範圍,內容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並建立政府購買退出機制。
  據濟南市委市政府新聞發言人李本海介紹,濟南在政府購買服務方面進行了長期探索,2013年全市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金額9.74億元,涉及5大類49款262項,但由於缺乏統一的制度辦法,各縣(市)區、市政府各部門購買服務的做法不一致,相關規範亟待出台。
  此次出台的《實施意見》對政府購買服務的內涵和基本原則、主體、程序、資金管理、監督機制等內容予以明確,提出列入濟南市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目錄包括6大類57款321項,“其中絕大部分涉及公共性和公益性”。
  據濟南市財政局副局長周之勇介紹,考慮到政府購買服務內容和社會力量的承接能力在不斷調整變化,將對購買服務內容進行動態調整,同時建立政府購買退出機制,對弄虛作假、冒領財政資金的承接主體,要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針對有人擔心,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後,是否會成為“甩手掌柜”,李本海強調,政府職能轉變,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強調的是“放”和“管”兩個輪子同時驅動,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只是改變了服務提供方式,政府提供服務最終的責任沒有改變。
  據介紹,上述《實施意見》還明確政府購買服務必須採取政府採購方式,將政府購買社會服務工作納入政府採購監管範圍,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選擇承接主體。  (原標題:濟南建立政府購買服務退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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