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網消息 雲南省石林縣的鄭某和丈夫陳某鬧離婚,竟狠心把親生女兒賣到河南鄭州。幸好兩人到公安機關投案要求找回女兒。事後孩子找回來了,但鄭某夫婦也難逃法律製裁。8月26日,石林縣法院庭審將兩夫妻狠心賣親生閨女的前因後果都呈現在眾人面前。
   2013年年底,陳某、鄭某想儘快離婚。鄭某默認丈夫賣掉女兒補貼家用的提議。將女兒賣給曾打工認識的王某,王某的遠房表哥張某結婚6年多,未生下小孩,有領養小孩的想法。今年1月1日,2人在鄭州以3.9萬元的價格賣掉孩子。
   丟掉“包袱”後,陳某夫婦感覺異常輕鬆,分贓後,他們一起回雲南,拿著錢到大商場購物後分道揚鑣。1月7日,陳某騎著新買的一輛摩托車到石林。當晚,夫妻因分贓不均,爭執起來。次日上午,心懷怨氣的陳某來到派出所報案稱和妻子一起聯手將女兒賣到河南。
   法庭經過審理後,當庭判處陳某和鄭某二人犯拐賣兒童罪。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5000元。鄭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3000元。  (原標題:雲南狠心夫妻賣女分贓不均丈夫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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